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 
关于印发《乐山高新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 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23-07-21 14:49     来源: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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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谷镇人民政府,各相关部门单位:

现将《乐山高新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乐山高新区管委会

2023年7月21日

乐山高新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落实《四川省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《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和《乐山市“十四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精神,推进乐山高新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,加快形成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协调统一,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,促进城市绿色转型,结合我区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(一)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紧紧围绕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深化提升美丽高新建设,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,全面覆盖多源固体废物管理需求,积极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向规范化、精细化、专业化、规模化、现代化方向发展。

(二)工作目标

以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,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,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高质量建设新时代美丽高新区,以固体废物减量化、利用资源化、处置无害化为重点,全面形成“全类型、全覆盖、全过程”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架构,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、资源无浪费、设施无缺口、监管无盲区、保障无缺位、固废无倾倒、废水无直排、废气无臭味,建成“源头管理精细化、贮存转运规范化、过程监控信息化、设施布局科学化、最终处置无害化”的“无废城市”。

到2025年,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相关指标全面达成,“无废城市”宣传教育成效显著,打造一批以“无废工厂”“无废机关”“无废社区”等为代表的“无废细胞”,建成一批以绿色建筑、绿色工厂等为代表的绿色示范项目,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明显提升,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乐山高新经验模式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(一)坚持能减则减,全面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

1.严格生态环境准入。严格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环境准入制度,强化固体废物领域的生态环境准入管理。将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纳入工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规划,将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处置纳入“三线一单”生态环境准入的资源绩效管理要求和招商准入条件,全面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。(牵头单位:生态环境分局、产业经济发展局)

2.推进产业结构调整。全力建设先进制造业聚集区,壮大光伏及电子信息、新能源新材料“两主七链”。积极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,支持企业利用低碳减排技术开展技术改造,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率。严格控制新建、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、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。进一步推进源头管控精细化,推进清洁生产和产业升级,鼓励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,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负增长。(牵头单位:产业经济发展局,配合单位:科学技术局、生态环境分局)

3.推动工业绿色发展。以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为切入点,积极推动绿色零碳园区创建工作,严把环保准入关,严控新建高耗能、高污染、资源性项目。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品、绿色低碳工厂、绿色低碳园区、绿色低碳供应链等绿色制造体系,打造一批国、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企业。支持开展绿色产品、产品碳足迹认证和应用。推动传统行业迈向高端制造和绿色制造。鼓励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、开发绿色产品、建设绿色工厂、使用绿色能源,培育一批绿色制造示范单位。到2025年,工业绿色建筑达40%,园区绿化率达35%以上。(牵头单位:产业经济发展局,配合单位:科学技术局、生态环境分局)

4.推进固体废物减量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,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储运。聚焦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循环经济,推行生态化、清洁化、低碳化、集约化生产方式,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。实行工业固废分类处置模式,健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,推进源头减量和无害化处理,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3%。深入推进“肥药两制”改革,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,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配套率,在2025年达到100%。促进农业废弃物减量,力争在2025年底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。通过组织专业回收机构、政策补贴、宣传引导等方式提高农膜回收率,力争到2025年末农膜回收率达到85%。(牵头单位:产业经济发展局、生态环境分局,配合单位:新城建设局、综合执法局、城管分局、安谷镇)

5.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。依托市政路网延伸工程,加快建设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,到2025年,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覆盖率达15%。开展公交场站升级改造,加速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,倡导使用新能源交通代步,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交通通勤,到2025年末实行公共交通新能源车辆全替代。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,因地制宜建设自行车专用道,推动“公交+慢行”融合发展,加快构建出行高效、方便快捷的慢行体系。(牵头单位:新城建设局,配合单位:产业经济发展局、科学技术局、城管分局、市场监管分局)

(二)坚持应分尽分,全面落实分类贮存规范化

6.推进生活垃圾分类。坚持垃圾分类的全民教育,在各中小学、幼儿园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教育。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,进一步推行行政村垃圾分类转运收费模式。按照“社区+物业+业委会”的模式,统筹设置大件垃圾堆放点,促进可回收物的源头分类回收,推广生活区大件垃圾的预约回收。(牵头单位:公共服务局、新城建设局、安谷镇,配合单位:财政局、综合执法局、城管分局、融媒体中心)

7.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。以暂时不利用、不能回收利用或者需要暂时贮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,开展源头分类贮存。实行一般工业固废的分类标准和分类贮存制度,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。(牵头单位:生态环境分局,配合单位:产业经济发展局、新城建设局)

(三)坚持应收尽收,全面实现收集转运专业化

8.规范危险废物管理。通过对产废企业执行危废转移处置交接过程全记录,实施动态管理,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。加强各类实验室、汽修行业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、贮存、转运监管。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体系,以社区、村为重点推进一般有害垃圾分类收集,到2025年,一般有害垃圾分类村级覆盖率60%以上。(牵头单位:新城建设局、生态环境分局,配合单位:产业经济发展局、社会管理局、公共服务局、综合执法局、公安分局、市场监管分局、安谷镇)

9.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标准化收储体系建设。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转运体系,到2025年,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到92%。推行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分类回收处理,到2025年,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90%,农药包装废弃物力争实现全量回收。(牵头单位:综合执法局,配合单位:新城建设局、安谷镇)

(四)坚持可用尽用,全面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

10.统筹推进建筑垃圾、大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。通过填埋分拣等方式积极推动建筑垃圾、大件垃圾分类分质利用,依托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点,对大件垃圾进行分类回收,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。(牵头单位:新城建设局,配合单位:综合执法局、城管分局、安谷镇)

11.着力提升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。组织实施秸秆肥料、燃料、饲料、食用菌基料和工业化原料等五大资源利用工程。建立“农村保洁队—乡镇回收点—专业公司外运处置”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体系。(牵头单位:综合执法局,配合单位:安谷镇)

12.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统一收集、暂存、回收利用、统计工作,到2025年底,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%。(牵头单位:公共服务局,配合单位:安谷镇)

(五)坚持应建必建,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

13.试点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处置。根据农村实际情况,秉持因地制宜原则,以农村易腐垃圾就地处置为主,试点阳光堆肥、微生物降解、厌氧发酵成肥等处置模式,着重解决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处置的问题,实现垃圾减量。(牵头单位:新城建设局,配合单位:综合执法局、市场监管分局、城管分局、安谷镇)

(六)坚持应管严管,全面营造高压严管常态化

14.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各环节的监管。加强固体废物监管,将固体废物贮存、收集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纳入环境综合常态化监管。结合现有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,加强村级网格化巡查队伍培训,强化巡查制度落实落地,补足村级监管短板,到2025年,村级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90%以上。(牵头单位:生态环境分局,配合单位:新城建设局、综合执法局、城管分局、安谷镇)

15.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。建立环保、公安、建设、综合执法、城管、公共服务、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多部门联合执法、信息共享、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,探索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物联网监管试点建设,定期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行为。(牵头单位:生态环境分局,配合单位:产业经济发展局、新城建设局、公共服务局、综合执法局、自然资源规划分局、公安分局、城管分局、安谷镇)

(七)坚持应纳尽纳,全面实现管理手段信息化

16.加强信息监管平台的应用。结合“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”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统计分析,提升固体废物监控和管理能力。建立“无废城市”联席会议制度,及时掌握“无废城市”指标和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。(牵头单位:产业经济发展局,配合单位: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)

17.信息公开发布,加强公众监督。利用“乐山高新”微信公众号开辟“无废城市”专栏、公开企业单位环境信息等方式,建立“无废城市”环境信息公开通道。通过举报电话、网站、微信等多途径对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进行监督。(牵头单位:融媒体中心,配合单位: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)

(八)坚持创业兴业,全面培育治理行业产业化

18.激发固体废物处置市场主体活力。鼓励并扶持建筑垃圾、大件垃圾等处置市场的发展。(牵头单位:新城建设局,配合单位: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)

19.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治理技术创新。开展工业固体废物、建筑垃圾、生活垃圾、农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技术示范。(牵头单位:科学技术局,配合单位: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)

20.精准掌握固体废物。加快推进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应用,督促企业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、产生量、流向、贮存、处置等有关信息,明晰工业固体废物数据情况,实现电子化申报,形成产废“一本账”。(牵头单位:生态环境分局,配合单位:产业经济发展局)

(九)坚持长效常治,全面夯实齐抓共管制度化

21.建立管理责任体系和考核制度。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和双月调度的方式,强化对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,将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。建立考核制度,区“无废城市”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相关部门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。(牵头单位: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)

三、保障措施
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加强“无废城市”试点创建党建引领,成立乐山高新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各项工作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,负责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日常工作推进和跟踪调度。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专班,按照乐山高新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评价指标体系、任务清单和重点项目清单开展工作。

(二)强化宣传引导。构建全面立体的“无废城市”宣传教育体系,营造舆论氛围,强化全民责任意识、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,培育“无废”理念,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主动性,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,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。

(三)强化监督考核。建立“无废城市”工作考核机制,制定监管措施和核查制度,明确各项考核指标的实施主体和时间节点,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。建立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成效评估机制,加强监督检查,压实责任,将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内容。

附件:1.乐山高新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评价指标体系

   2.乐山高新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任务清单

   3.乐山高新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重点项目清单

附件1.乐山高新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评价指标体系.docx

附件2.乐山高新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任务清单.docx

附件3.乐山高新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重点项目清单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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