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山高新区管委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发布日期: 2017-12-27 10:26     来源: 浏览量统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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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告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相关规定而编制,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。全文包括:概述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,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。

一、概述

2016年,我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,坚持以“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”原则,结合高新区重点工作,统筹部署,有序推进,锐意创新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依法规范有秩序,积极稳妥有创新的局面。

(一)持继推进制度机制建设,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,在依申请公开、发布信息、保密审查、监督考评等环节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,自上而下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常态化工作体系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。

(二)持继推进机构队伍建设,不断强化工作力量。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坚持一把手亲自抓、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抓、抓落实。进一步强化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能,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负责人,实时更新负责人通讯录,建立工作人员联络网,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,层层抓好落实。

(三)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,不断扩大范围和内容。

一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。全区各部门按照统一要求,及时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。主要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、收入决算表、支出决算表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等,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。二是认真做好重要政策措施公开工作。对涉及本区的重要政策法规、发展规划等热点问题,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。三是力争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化。根据区内各部门工作进展,持续发布动态信息,同时接受网友留言等方式予以回应,回应力求表达准确、亲切、自然,为群众提供客观、可信的信息,发挥正面引导作用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2016年,我委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2条,内容涵盖概况信息、通知公告、计划总结、工作动态、人事信息、财政信息等。

三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

2016年,我委未发生公民依申请公开情况。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

2016年,我委没有发生对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。 

五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2016年,我委未发生关于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。 

六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

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,推进力度不够,依法公开、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。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。全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,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,公开内容及质量与群众的期望仍有较大的差距。

下一步,我委将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:是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要求和《乐山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》(乐府办发〔2016〕7号)的规定,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,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、领会国家、省、市和我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,统一认识、强化理念,提高全区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确保全区各部门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。二是着力重点领域,深化公开内容。根据国家和省、市相关要求,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、就业、财政资金信息、公共资源配置信息、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信息公开,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,细化公开内容。同时,不断提高公开内容质量,杜绝时效性低、内容不实或有误的信息出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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