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

中共安谷镇委员会统筹协调各方,全面领导区域内各项工作,集中精力抓党建、抓治理、抓服务;安谷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公共管理、公共服务、公共安全、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。安谷镇党委、政府主要职责是:

(一)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规章,执行党工委、管委会的决定,研究决定区域内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。

(二)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,巩固党的执政基础;推进村(社区)党建、单位党建、行业党建和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,统筹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。

(三)负责指导镇机关、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。

(四)负责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指导经济发展,推进产业结构调整,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,促进农民增收。

(五)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负责教育、科技、文化旅游、体育、民政、卫生健康、医疗保障、残疾人保障等工作,落实社会保障、退役军人服务、拥军优属、优抚安置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。

(六)负责拟定制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农业产业升级转型、美丽乡村建设、农村文化生活繁荣、基层党建提升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、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。

(七)负责基层治理工作,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,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信访维稳、防邪、民族宗教等工作。

(八)负责拟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。承担重点工程建设、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、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。

(九)负责综合执法和集镇管理工作,维护辖区秩序。

(十)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,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。

(十一)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,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,保障辖区环境生态及安全。

(十二)负责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。

(十三)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、决算。加强本级财政、所属事业单位及村级账务的核算和监督。

(十四)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负责对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选拔、考核和监督工作。

(十五)履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,承办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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